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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每年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集中报送时间一般为当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开始,外资企业年度报告如果存在错报、漏报的,企业应向商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也就是说7月1日开始企业未提交年度报告的,不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外资企业年度报告了,只能通过商务部门专门的渠道进行补报,需要根据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建议企业在6月30日前及时完成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