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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停保、解聘备案、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三口合一”如何办理?
答:(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停保、解聘备案、劳动合同解除。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需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2份。
(三)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
(1)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解聘停保(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计算机系统对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解聘信息,同时自动予以办理社会保险暂停缴费和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登记。
2.现场办理
用人单位可持申请材料就近到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