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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调整我市异地就医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39号)规定:异地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可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慢特病病历等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目录进行零星报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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