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述法报告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兰大彭
我于2023年1月任平度市乡村振兴局局长,2023年3月任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局长,2023年8月任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现将本人2024年以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学习。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一系列文件、法律法规。印发了《平度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实施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项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要求干部职工坚持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为民服务的根本遵循和工作指南。
(二)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履行法制建设职责。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坚持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年终工作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时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三)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法治制度。组织制定完善《平度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平度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全年严谨审慎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等2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11次,培育公职律师2名。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局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四)整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在农业生产领域全面落实企业清单化管理模式,坚决杜绝重复检查与频繁检查的现象,确保企业正常运营不受干扰。严格遵循执法程序规范化要求,明确各主体责任,细化执法流程,推行预约告知制度,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专业性与准确性,从而提高执法质量。落实“营商环境集成提升三年行动”,以农机便民服务处为核心平台,集中开展农业机械登记、驾驶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务,全力实现“一窗受理、简化流程、即时办结”的高效服务目标,最大程度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体验。同时,严格把控结果处理环节,规范“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流程,构建起有效、完整的闭环监管体系,保障农业生产领域规范有序与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送法进村活动,深入农户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购置补贴、金融帮扶等涉农惠农政策,通过现场解读座谈,详细了解农民需求,协调解决困难,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依托农业科技大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深入镇村、集市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教方式不够生动。局限于常规开会学习,扩大交流研讨不多,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新生执法力量补充不及时,接续不连贯。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并将其作为提升全局法治素养的关键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把法治理念融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中,无论是处理行政事务,还是应对复杂的矛盾纠纷,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使依法行政成为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根据岗位职责与执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体系,推动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保障执法队伍的专业性与合法性。严格执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客观性与规范性。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如一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布局,统筹规划,推进工作。在制定政策、开展监管、提供服务等各个环节,构建公正透明的政务体系,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相关信息依法公开,使各类经营主体能够清晰地了解办事流程与规则,为涉农企业创造一个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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