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法报告
平度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李爱芹
我于2022年6月任平度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根据述法工作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以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在实处,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研究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人工作清单,把普法工作作为全面推进妇联参与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通过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全市妇联“一盘棋”,确保普法责任落地见效。
(二)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教育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健全完善党支部学法制度,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列入支部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入推进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三)多措并举,推进妇女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文化氛围。在微信平台开设“普法课堂”、“依法带娃小课堂”等专栏,详解法律条文,进行实例分析,定期播放家庭教育短视频、好家风故事等。创建“平语•巾帼说”宣讲品牌,选聘专业讲师,每年开展线上线下宣讲150余场次,受教群众3万余人次。以“维护‘她’权益 巾帼普法行”为主题,结合“三八”维权月、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等,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单位,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普法进社区、进大集”、“防欺凌、防性侵”专题宣讲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受益人数6000余人,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弘扬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常态化。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角色”活动,选树平度市级以上各类“最美家庭”95个、“最美家庭角色”32个。官斐斐家庭获省“最美家庭”称号,在“为家点赞”5.15国际家庭日青岛市家庭故事分享会上交流发言。王春英家庭、马西丰家庭等4个家庭在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家在青岛》栏目做专访。举办“防灾减灾进校园 家校携手护平安”暨2024年“国际家庭日”主题活动,150余人参加。围绕亲子沟通、儿童身心健康、校家社共育、传承好家风等主题举办线下宣讲34场次、线上直播7场次。
三是护航幸福家庭,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志愿者队伍。婚辅中心现有1名专职辅导员和40名志愿者,每周一到周五坐班,联合政法委、民政局召开志愿者经验交流分享会,为2296个家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经验在青岛市“向阳归航·幸福家”社区矫正对象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系列活动启动会、山东广播电台交流分享,并在中国妇女网发表。市妇联社会治理案例被评为青岛市维权关爱服务优秀工作案例。
二、存在问题
普法宣传渠道单一和创新力度不足。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等原因,普法活动开展缺乏新举措、新亮点。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继续以《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论述,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政治担当,提升为妇女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涵养妇女群众法律素养
大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宣传方式多样性、宣传内容实用性、法治教育互动性。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妇联,针对妇女儿童的特点,策划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形式灵活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使妇女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中,自觉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提升法律素养,营造“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发挥“联”字优势,拓展维权工作路径
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共同协作,打通行业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构建妇女维权“联动网”。发挥基层巾帼网格员作用,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逐项分析研判,帮助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排忧解难。深化“一人一实事”工程,深入社区、村庄常态化开展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化解,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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