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同和街道、李园街道部分土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为深圳路以南、常州路以西、北京路以北、郑州路以东合围区域(紫竹苑小区、同安花园小区、秀水东安置区、荆家瞳安置区、雍嘉置业项目除外)。
二、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以下活动:
(一)对现有土地进行转让;
(二)挖塘、取土,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道路、闸门、水井设施等改变现有地形、地貌的行为;
(三)违法占地或改变土地用途,新增、扩大种植、养殖规模等行为;
(四)改变房屋用途;
(五)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六)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七)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八)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本通告从事上述行为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其行为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禁止办理上述活动的任何手续,制止违反本通告的各种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检举、揭发上述行为(举报电话:市综合执法局:0532-88317800,市自然资源局:0532-88372397,李园街道办事处:0532-88302158,同和街道办事处:0532-87311026)。
特此通告。
附件:区域范围图(红线范围内)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区域范围图(红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