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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职责工作方案
  • 成文日期:2025-06-05
  • 发布日期:2025-06-05
  • 索引号:2550716602294623765
  • 1.什么是生态保护红线?

    答: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石漠化等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

    2.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有多大?都在哪些地方?

    答:根据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划定我市生态保护红线158.88 平方千米,占青岛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的22%。

    我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大泽山风景名胜区、大小沽河、淄阳水库、大泽山水库、黄山水库等,共涉及9个镇街,分别为旧店镇、大泽山镇、东阁街道、店子镇、仁兆镇、李园街道、南村镇、云山镇、古岘镇(按生态红线面积大小排序)。

    3.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是什么?

    答: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要求办理用地用海用岛审。

    4.问: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和监管责任主体是谁?

    答: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各区(市)人民政府是区(市)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责任主体,各镇(街道)是镇(街道)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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