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对象
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及其干部。
二、举报内容
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土特产、购物卡、消费券、有价证券等礼品、礼金等问题;公车私用问题;组织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问题;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福利等问题;工作日午间、值班期间饮酒或饮酒后上岗等违反工作、值班纪律等问题;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更快捷有效地办理举报事项。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二)填写被举报人信息时,力求详尽。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人员、主要证据(图片及影像)等需详细填写。
(三)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四)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捏造、诬告他人的信息,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本栏目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受理窗口,非本栏目受理范围的,请通过来信或电话等其他途径反映,本栏目将不予受理。
举报地址: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 6号楼一楼西端;邮政编码:266700;举报电话:8736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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