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新型职业农民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5〕24号)、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并报送相关材料。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详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新型职业农民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5〕24号)(附件1)、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系统数据由各镇、街道集中统一报送,网上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9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新申报人员。
(二)材料报送
1.《2025年度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推荐报告》,由各镇、街道报送原件。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申报人员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系统生成,A3 双面打印,原件),申报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审核部门填写审核意见,签名、印章、日期
等信息须完整齐全。一式 3 份,于相应级别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镇、街道集中统一报送。
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报送地址:平度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B区125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严肃纪律。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辖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宣传。各镇、街道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和解答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政策,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积极申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新型职业农民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5〕24号).zip
附件2-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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