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年度报告审核合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2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1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受理部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1号楼)
受理电话:0532—808166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机构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年度报告审核合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第2批)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2023年度年度报告审核合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第2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