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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2-20【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 财政财务信息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四)人事信息
            1、本部门副股级以上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工作年度工作分工信息。

      (五)工作动态

       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动态类信息。

      (六)业务分类

       业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业务工作动态信息。
           (七)年度工作报告。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pingdu.gov.cn。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831780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度市郑州路420号,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8317800;邮政编码:266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号

      办公时间: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8317800

      传真:0532-88317800

      邮箱:pdszhxzzfj@qd.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1、行政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名称: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投诉电话:0532-87366105

      传真号码:0532-88317800

      邮箱:pdszhxzzfj@qd.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信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号

         邮政编码:266700

         接待投诉时间: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公报查阅,政府信息查阅

           公开形式

           1.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83178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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