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郑州路420号南楼106室;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17800)。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含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2件,规划、计划信息3件,财政、财务信息1件,财政预决算公开17件,人事任免1件,工作动态58件,公告公示2件,城管执法46件。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收到依公开申请15件,已办结15件。其中4件不属于我单位掌握范围,均已书面答复告知,予以公开7件,不予公开4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3件,信息不存在1件,引起行政诉讼1件,其中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0件,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安排专人管理政府信息相关网站,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及时共享制度,确保信息来的快、看的快、写的快、发的快。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严要求、抓落实,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文件进行巡察整改。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迅速发现文件内的错敏词汇,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问题认真检查。
(五)监督保障。加强三审三校制度的贯彻实施,局主要领导亲自对材料进行把关并提出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分享会,确保我局每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政务公开、学习政务公开、懂得政务公开,让政务公开意识形成于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脑海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7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开的历史文件重审不仔细;二是政策解读尚需提升质量。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历史发布的相关文件及时纠错,加强错敏信息自查,很多词汇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逐步被淘汰。例如本年度出现频率最多的错敏词“水利执法”,现需替换为“水行政执法”。在日后的文件校对中,也会及时注意对错敏词汇的纠正和自查。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的相关质量,不能满足于纸面文件文字的单一解读形式,在日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加强政策解读的相关形式,做到政策一看就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建议提案20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6件。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9件,已全部答复办结,面复满意率100%。
(二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准点准时做好政务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不延迟,不出错,同时注意信息发布的质量,监察错敏信息,确保信息内容高质量发布。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建立了自查整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备案。多次派业务人员学习业务,对接有关工作。政务新媒体创新探索“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专门开设“以案释法”栏目。通过发布一批事关民生、群众关切、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典型案例”的微视频,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用心用情对待好每个“小案”、办理好每件“小事”,向社会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发布10期普法微视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网站地址为http://www.pingdu.gov.cn/bmxxgkml_15/pdszhxzzfj_15/xxgkml_15/xxgkzn_15/,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陆查询。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