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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 制发机关: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2024-12-23
  • 发布日期:2024-12-25
  • 文  号:平综法呈〔2024〕42号
  • 索引号:2538021631073606914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有效性:有效
  • 市政府

    2024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省、青岛市、平度市的有关要求,紧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青岛市委、平度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聚焦市委“1153”工作思路和“五区”建设重点任务,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全力推进法治工作在综合执法领域落地落实。

    一是建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理论提升。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1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是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次,研究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会议1次。将深化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城管执法、违建治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执法等中心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二)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训练、大比武”活动。组织执法业务培训15次,完成6月底前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轮训的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全员“一周五训”军事化队列训练,相关经验做法得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在全系统内推广。一月份,组织局第三届“技能大比武”,六月份完成局中层正副职教练员队列训练比赛。2024年以来,在省、青岛市各级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和个人多项奖项。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加购置执法设备,保证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到实。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及时将处罚决定推送公示。

    三是加强案卷审核,将案卷质量放在第一位。通过案卷评查活动,基层中队办案水平得以提高。共组织案卷评查3次,制发督查通报3期。经努力,我局在各级案卷评查活动中参评案卷均为优秀等次。

    四是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制度,按时报送涉企检查计划。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模式,2024年以来,未发生因涉企检查而引发的投诉举报。共办理各领域“不罚”“轻罚”案件8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完成局第一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编制工作。

    五是坚持“信用+执法”模式。积极推行“信用修复一件事”,2024年以来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40余份。为1家重点企业打破常规完成信用修复,为1家企业党支部党员出具无行政处罚证明。顺利完成市机关工委组织的全市信用工作现场观摩会。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方面仍需进一步强化

    未能完全吃透《平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实质内容和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在统筹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缺乏全面性、实质性、前瞻性的有效针对措施,工作主动性不够。

    (二)政府职能履行过程中体制机制未能完全理顺

    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镇街之间的职责边界界定和协作配合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足

    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如多数普法还是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主,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限,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有所不足,受众人员较窄,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法律顾问和公职制度需继续完善

    目前,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局限于审查合同协议、审查案件、代理诉讼等较为被动的功能,而对于其在政策制定、决策咨询、风险防控等主动服务方面的作用挖潜不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的环节往往较为靠后,其专业法律意见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法律风险。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现有的执法标准和流程有待完善,部分执法部门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执法案卷制作质量不够标准、规范, 2024年以来,我局有1件复议案件被确认违法。执法业务培训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仅限于专业领域的执法培训,“党建+法规+业务”全方位、全领域的培训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首先是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组织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导完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分层培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22个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日常实践活动等方式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共集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

    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共组织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学习1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与山东睿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提供诉讼代理、重大决策审核、案审委员会法制审核等服务。2024年该所共为我局出具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2份,指派律师代理参加诉讼20余次。目前我局公职律师单位备案工作已经完成,公职律师证系统审查也已通过,正在发挥其在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推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2024年共收到13件行政复议案件,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

    二是自觉接受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监督。2024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接到市检察院检察建议7件,均按时办结。      

    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在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进行录入。

    四是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次。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制定普法宣传计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组织年度宪法、民法典、特色普法周等集中宣传活动。

    (六)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信用执法聚力营商环境,助力助推进行信用修复。积极拓宽信用修复渠道,实行两书同达。及时为有信用修复需求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指导、帮助其在满足信用修复前提条件,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在交通执法领域实行说理式执法,经验做法得到省交通运输厅《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简报》刊发推介。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机制,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全生产风险提醒函》等文件,全面推进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规范化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示范带头作用引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协作配合机制

    进一步理顺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定期召开综合执法联系会议来研究协商解决职责边界厘清、执法协作配合、大案要案的解决等问题。

    (三)进一步执法普法,强化执法为民的公信力

    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的执法理念,按照制定的年度普法计划,把普法工作做在执法之前,强练内功,以创造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广度和力度。

    (四)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健全法律顾问审查备案、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度,处理重大涉法事务时,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不断规范化、正规化。用好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推动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

    (五)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靶向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聚焦执法案卷制作,根据山东省案卷评查标准,重点培训实际执法办案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案卷评审必须具备的要素、法定的办案流程、法定办案期限等,督促一线执法人员狠练基本功,同步加大考试力度,确保从中层干部到具体办案人员,都应知应会。

    (六)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坚决杜绝“乱执法”违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积极践行“721工作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服务全过程,聚力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创新实施“执法+信用”模式,做好“两书通达”工作,帮助企业纳入诚信轨道,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模式,落实“一般轻罚”和“首违不罚”,打造公开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无。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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