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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6-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6050;传真:0532-873620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聚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建设,通过构建“制度保障更完善、机制运行更高效、举措创新更精准”的政务公开体系,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和群众获得感,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5年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万余条,其中,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2件,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常态化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相关情况,通过会议图解、视频报道、媒体报道等形式公开会议17次,开展议题解读17个,不断提升政府会议公开质效。构建立体化解读矩阵,统筹图文图解、音视频、电子书等多样化解读形式,并邀请部门主要负责人、行业专家、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解读,2025年以来,累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45件、政策问答300余条,进一步开拓政策解读新方式、新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市政府办公室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上年度转结6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等领域。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0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13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8件,转2026年办理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共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共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工作要求、各项工作机制,印发《2025年平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就体制机制保障、平台载体建设、重点内容公开和工作基础夯实等内容进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更加协调统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目录发布工作,2025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做好各专题专栏的维护工作,建立完善“平度市政府开放日”专题专栏,累计发布信息20余篇,充分发挥平台效用。2025年,按季度出版政府公报4期,提供目录导航、关键词查询等功能,并在市民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置赠阅点。做强做优主账号,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开设的“政辅班”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文章45篇,阅读量达100万人次,转载上级重要信息80余条,转载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多种线上平台的传播优势。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各单位考核督促力度,对于重难点事项,每日点对点调度,每周跟踪督办,每月梳理汇总,发现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各类问题处理效率和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增强。强化培训指导,通过召开调度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摸清各单位问题,专题交流,逐项分析,出具工作建议,针对性抓好各项工作整改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1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43

1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4

0

0

1

5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高,具体表现为部分解读未明确与上级政策异同、未明确对原有政策承接延续和调整完善的内容,部分图文解读形式不够生动形象,整体可读性不强。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政策解读内容标准,明确要求解读材料需单独说明政策衔接对比模块,对照上级政策,梳理本政策与上级要求的异同点,对照原有政策,说明本政策对旧政策的承接延续条款和调整完善内容。二是要求图文解读需结合政策类型和受众特点,融入场景化漫画、流程化思维导图、对比式信息图表等元素,摒弃单一文字罗列或简单配图的形式,确保内容生动易懂、贴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本机关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落实2025年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25〕7号)等要求,就体制机制保障、平台载体建设、重点内容公开和工作基础夯实等4方面15项内容进行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协调统一。

(四)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统筹监管,进一步优化线上渠道,加强功能聚合,设置案件信息统计分析功能和网上监控功能,提高整体办理效能。二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集中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并在活动开展中设置座谈会、问卷调查、群众留言等环节,“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手把手”解决群众难题,为群众建言献策提供了有效平台,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三是完善“重点领域+全周期”公开制度,聚焦营商环境、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关键领域,编制主动公开事项动态管理台账,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7万余条,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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