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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云山镇人民政府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信息
(二)政府规章和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各类规划、计划类信息
(四)人事任免
(五)财政财务信息
(六)工作动态类信息
(七)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公开形式:
1.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阳光云山”(微信号:ys83341189)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云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请形式(接收渠道):(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申请。申请人可在下方附件下载填写《申请表》。
本机关在平度市云山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04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云山镇景华街6号
办公时间:冬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3341169
申请人提交书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度市云山镇景华街6号,平度市云山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6745。
(3)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①网上申请方式:平度政务网-点击“政务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输入信息-提交;②网上查询方式:平度政务网-点击“政务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点击右侧“答复意见查询”输入查询码即可。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 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5、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6、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构:
名称:云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云山镇党政办。办公时间: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2-83341189 传真:0532-83341169 。电子邮箱pdsysz@qd.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云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云山镇党政办。办公时间: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2-83341189 传真:0532-83341169 。电子邮箱pdsysz@qd.shandong.cn。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532-83341189,传真号码:0532-83341169,通信地址:云山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66745。接待投诉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自身相应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云山镇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