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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A;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7812)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61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条,公告公示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52条,公开指南1条,医保公告专栏1条,工作报告1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医保政策信息1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医保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信息宣传编辑员队伍,形成全局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医保局多渠道宣传,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1个,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医保局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业务能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统筹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本年度市医保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24年市医保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2件)和政协提案8件(协办8件),目前,主办件和协办件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医保局对照《2024年平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扎实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平度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便民服务、“医保直通车”、“群众满意360”专栏,与青岛医保小程序、青岛医保官网链接,加载“青岛市医保局智能问答平台”。实现医保服务掌上办,实现医保政策查询、医药机构查询、服务事项办理、智能回答等功能。

2.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医保改革创新成果,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讲培训团”,采取镇镇都走到、一竿子插到底的形式,对各镇(街道)、村居医保经办人员巡回进行政策大宣讲、业务大培训。4月11日—8月20日,市宣讲培训团走进镇(街道),对全市17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参保企业、管区负责人、村居网格员等2000余名“医保明白人”进行了宣讲培训,参训人员给予一致好评。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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