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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1-01-28


平度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进情况。2020年以来,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中心的正确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平度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平度政务网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压实政务公开分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保障工作责任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 平度市政务网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123条: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3条,公文解读3条,公告公示3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财务信息6条,人事任免4条,工作动态59条,公开指南1条,医保公告专栏11条,工作报告1条。

2. 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医保政策信息96条,采取音视频、动漫等多媒体解读医保政策。以论坛、培训会、“政务公开月”活动等多种形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政务网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已按照办理流程进行答复,并已公开发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市医保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平度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主动发布。按照我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年多次对政务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及时梳理问题并加以整改。我局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互动菜单,利用小程序增加互动留言功能,增设群众咨询问题模块,有后台管理人员在线及时答复留言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规范公文拟稿流程,由各科室起草的公文均注明公文公开属性,并对公文及时进行备案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数量、质量进行抽查,督促各科室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0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会办3件)和政协提案2件(主办1件,会办1件),目前,主办件和会办件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内容发布时项目区分更有针对性,发布信息更具时效性;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二)改进措施

  1. 拓展公开形式。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施各种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信息的方式。

  2. 确保更新时效。积极调度相关科室,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3.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积极提供,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4.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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