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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6-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2号;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9730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机制与审查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与公信力,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74条,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公文解读、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内容。其中,在平度政务网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1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9条,公告公示25条,工作动态52条;在平度政务网专题专区相关栏目中,优化营商环境专区更新最新动态11条;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共资源招标公告信息164条、公示中标结果信息145条;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平度站)上累计公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信息405条;政务服务云大厅发布文章48条。如下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较2024年减少8件。其中,申请建筑工程项目相关信息1件,申请文娱场所相关信息1件,申请政府部门相关信息1件,均已按时按规回复。202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力打造“阳光审批”,持续提升审批透明度与公信力。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及时。二是严守保密底线。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深化业务融合。推动信息公开与审批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审批全过程透明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质增效。线下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窗口”,通过LED大屏滚动播放政策解读视频与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公开氛围;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印发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及“惠企政策大礼包”,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线上强化平度政务网建设,落实专人维护与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布公告公示及工作动态,错敏信息即查即改;依托政务服务云大厅构建“指尖上的政务公开”,专设“政务公开”栏目提供“平度市招投标公示”“二维码办事指南”“平度政务网”“山东政务服务网”快捷服务,实现政策信息“一键直达”,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与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拓展监督渠道,促进政务公开透明更亲民。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明确领导分工与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程序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分管领导把关、专人审看”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二是畅通互动渠道。开展以“清廉审批 阳光交易”为主题的第十九期“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市政务服务大厅“零距离”体验。活动期间共征集意见建议16条,我局坚持立行立改,实现了“收集-反馈-整改”的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参与感与满意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5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2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升,部分审批领域信息更新滞后。二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相关政策解读深度和覆盖面不够。三是业务人员专业能力薄弱,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安排专人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精准时效。二是聚焦审批热点,依托线上平台,通过图文解读等多元形式解读政策,扩大政策公开覆盖面。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5件(主办0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0件,协办7件)。建议、提案主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审批、数字政务服务等方面内容,强化协同配合,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向主办单位报送答复意见,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切实将提案建议转化为推动审批服务发展的实际举措。

(三)落实2025年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审批实际,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服务质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构筑多元立体的政民沟通渠道。统筹线上线下阵地,利用图文解读、“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将审批政策精准送达企业群众,实现“政策找人”。聚焦审批服务痛点,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通过全方位信息公开倒逼审批提速增效,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构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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