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岛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和平度市应急局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廉洁规范,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加强宣传培训,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新河镇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有效预防一般事故,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按期复查率100%,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依法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人员密集等风险隐患大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企业(批发、常年经营)、涉氨制冷企业(含重大危险源)和工贸企业等小规模企业纳入日常巡查,由应急办联合属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居)安全协管员进行日常巡查;配合做好本镇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等安排的阶段性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工作任务。
三、执法监察对象、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执法监察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镇监管企业中,重点企业监管非煤矿山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0家、铸造企业13家、装载机企业8家、涉爆粉尘企业2家,一般工贸企业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长期)11家,共计监管企业55家。
同时,根据工作计划和不同时段执法工作的要求,按照层级监管的要求,对我镇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适量抽查。
2、人员数量
镇应急办现有在岗人员4人,协管员2人,总计6人。
3、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2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49天,乘以我办人员数量6人,确定我办总法定工作日为1494个工作日。根据我镇近几年的实际平均数计算,安排53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537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70个非执法工作日。
4、执法监察对象
按照对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分类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质划分,分级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确定等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经营、黑色冶金铸造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
四、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
1、日常执法检查
重点监管企业55家,其中:
(1)矿山2家,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计划检查不少于8家次。
(2)黑色冶金精密铸造企业13家,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计划检查52家次。
(3)装载机企业8家,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计划检查32家次。
(4)涉爆粉尘企业2家,每月检查一次,全年计划检查24家次。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0家,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计划检查40次。
(6)一般工贸企业9家,第一季度检查3家,第二季度检查2家、第三季度检查2家、第四季度检查2家,全年计划检查9家次。
(7)烟花爆竹经营户11家,第一季度检查11家,第二季度检查6家,第二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各检查11家,全年计划检查33家次。
2、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结合省局、青岛市局、平度市局的安排,对片区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和临时零售网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单位11家次。
(2)开展一般行业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青岛市局、平度市局的安排,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一般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计划检查55家次。
(3)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青岛市局、平度市局的安排,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排查。计划检查企业11家次。
4、机动性执法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突发性特点,为了及时完成好国家、省、市部署的阶段性任务,保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力保按计划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考虑工作实际,计划外其它检查任务至少110家次。
(二)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非煤矿山领域: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关,对存在安全缺陷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烟花爆竹领域:①严把行政许可关,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严格控制零售布点,常年零售户控制在11户以内。②推进烟花爆竹销售场所的规范化经营。工商贸领域:按照省政府第213号令的规定,扎实推进工商贸领域“三同时”工作。对于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新、扩、改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于非重点监管的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制度的监督管理。
(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镇联合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在“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节日和敏感时期,组织协调镇领导带队深入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
实施春夏秋冬四次集中行动,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消防、派出所等单位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向本质安全迈进。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①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实现达标。②全面完成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达标任务。③按照平度市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标准化、“两个体系”达标创建工作。2022年创建11家。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环境舆论。
2、抓好安全教育培训。①继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力争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突破90人,安全管理人员突破180人,特种作业人员突破220人。社区、村居巡查员103人。2022年力争培训人数突破500人。②采取季度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安评机构的监督。
(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①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在全镇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确保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②加强实战演练。针对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特点,计划组织55家重点企业完成应急演练工作,并在网格化系统内进行排查销号。③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风险点名册,对全镇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备案,并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
(七)“一企一档”工作。
按照网格化登记企业数完成55家企业“一企一档”登记更新工作。
(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查找普遍性、规律性和关键性问题,探索有效的控制、预防措施,做好重点行业监管,将预防事故的风险前移;规范事故调查及信息报告程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认真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进行备案。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严格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三)强化服务。
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执法为民的思想,在监管监察中做到“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为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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