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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平度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本机关领导职务及分工情况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信息。
2.公文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等。
3.规划、计划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发的规划信息,工作思路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
4.财政、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6.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
7.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信息。
8.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解读信息
9.其他:包括《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1.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62846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107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6241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度市北京路379-7号楼A区平度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7362415,邮政编码:266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平度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7号楼A区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冬春下午1:30-5:00;夏秋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32-- 87362415 传 真:0532-- 88305082 电子邮箱:pdwjj@qd.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平度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7号楼A区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冬春下午1:30-5:00;夏秋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 0532--87362415 传 真: 0532--88305082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532--87362415,传真号码:0532--88305082
通讯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7号楼A区
邮政编码:26670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冬春下午1:30-5:00;夏秋下午2:00-5: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