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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度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1层107室;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85761;传真:0532-883050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抓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医政医管、健康服务等内容。对市民重点关注信息,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信息、重大卫生建设项目、改善医疗服务等,坚持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满足市民不同服务需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规范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和公开的形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7条,其中公开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1条,人事任免2条,工作动态6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始终坚持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卫健公信力。

(二)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2023年平度市卫生健康局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不予公开1件,予以公开1件,现已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或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错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所有日常性政府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把关审核,各责任科室负责业务方面政府信息把关,确定办公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及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平度市卫生健康局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为传播载体,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把加强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渠道及时、持续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年内对各科室具体负责同志开展培训1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个别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并报领导审核。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类信息解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满足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更高的需求;三是政务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覆盖面需进一步加大,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步工作,一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要求上传有效的政策解读栏目信息,利于群众解读;二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三是不断强化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机关各科室、各医疗机构分别进行2023年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市卫生健康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26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面复率100%。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1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完成办理,办复率100%,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代表建议有12件,解决率100%。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8件提案已全部完成办理,办复率100%,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提案28件,占总数的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精心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医院学科设置、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市民看病就医挂号流程、看病就医路线引导等信息做了全面、详细公开,取得良好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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