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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2-20【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以及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四)行政许可事项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本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七)民生信息

    1.本部门参与的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2.本部门主管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八)社会管理

    1.本部门主管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2.本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九)人事信息

           1.本部门副局级以上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股级干部任免信息;

    (十)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1.平度政务网公开形式,网址为www.pingdu.gov.cn。

    2.“文旅平度”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②本机关在局机关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地址: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A区4楼,邮政编码:266700,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2-88308866,电子信箱:ppdswhhlyj@qd.shangdong.cn);

     ③本机关设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5.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X号楼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8308866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①网上申请方式:平度政务网-点击“政务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输入信息-提交;

        ②网上查询方式:平度政务网-点击“政务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点击右侧“答复意见查询”输入查询码即可。

    2.信函申请:本机关受理邮政寄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随函一并寄送的材料:《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信请寄: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8308866,邮政编码:266700,       

    3.当面提交:本机关在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4号楼A区429室,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设置信息查阅点。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联系电话:0532-88308866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再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为: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2-88308866,传真号码:0532-88308866,通讯地址: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A区,邮政编码:26670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