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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5-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电话0532-87362013,邮编:2667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机构有关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推动政策落实、助力监督工作、强化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平度政务网”共公开信息104条。其中公文法规及政策解读4条,规划计划4条,财务信息6条,统计信息11条,重点领域信息5条,工作动态7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2023年增加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并及时提醒申请人查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平度市统计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办公室作为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安排专职人员承担日常事务。完善信息报送流程,保证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发布的内容进行层层把关,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动态信息,做到重点关注、严格审核。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专业化程度,致力于保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度市统计局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2024年5月,在国家统计局“统计微讯”公布的2023年度统计部门新媒体发展报告中,“平度统计”位于区县级统计系统微信榜单的第二名,连续7个月荣登全国区县级统计部门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TOP50榜单。根据工作要求,于2024年11月申请关停“平度统计”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严谨全面的监督检查措施,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得以高效、持续地推进,充分释放政务公开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工作规范方面的积极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工作规范把握不够准。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工作,围绕公众需求,及时专业并多种方式深入剖析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意义;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规范的专项培训,加深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平度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积极响应并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发布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无死角。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及时主动将各类应公开信息向社会公布,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持续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与充实,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程度,致力于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三)2024年,平度市统计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平度市统计局充分借助平度政务网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到工作动态实时更新。同时,采用多样化、趣味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针对群众关切的政策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有效畅通信息传播渠道。通过这些举措,持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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