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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2-20【字体大小: 【打印】 【关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平度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7号楼)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政策咨询电话:0532-87362876。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以及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平度市审计局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7号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 公开形式

    (1)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62876

    (4)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平度审计”(微信号:sjj87362876)。

    (5)其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62876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平度市审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7362876;邮政编码:266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平度市审计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以便确认身份。

      2、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平度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7号楼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62876

      电子信箱:pdssjj@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2-87362876,通讯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7号楼 ,邮政编码:266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平度市监察局举报。监督电话:0532-87362549,传真号码:0532-88318533,通信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6号楼,邮政编码:2667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平度市审计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平度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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