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度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9号楼5层527室;邮编:266700;电话:0532-88385761;传真:0532-8838576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9条,其中公开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3条,人事任免1条,工作动态8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个性栏目293条。
(二)依法依规依申请公开。2023年平度市司法局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举报投诉或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错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平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平度市司法局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为传播载体,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切实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完善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部认识还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二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步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市司法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面复率100%。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做好公文分类展示”“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做好相关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以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详实的答复网友留言提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提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