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读心声”工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人:平度市司法局局长 马延泽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各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决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平读心声”工作联动机制。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三、工作目标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平读心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分析、会商研判、跟进监督,共同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同高效履职,解决行政执法方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围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反馈机制、会商研判机制、专项监督机制4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青岛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12345热线、“平读心声”平台采取共建中间数据库方式加强对接联动,实现12345热线、“平读心声”涉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和部门办理情况等数据定期传输共享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分析结果及时共享至12345热线。
(二)建立分析反馈机制。对12345热线、“平读心声”平台共享的信息数据,由市司法局通过“青岛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分析,融合“城市云脑”数据、组件、应用等支撑能力,定期生成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精准依据并反馈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三)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对群众投诉建议集中的领域,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司法局、有关单位研判分析问题症结,推动各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对投诉案件涉及多个单位且职责边界不清影响办理质效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厘清执法边界,确定具体承办单位。
(四)建立专项监督机制。根据投诉数据分析结果,对投诉集中度较高或者处理结果满意度较低的行政执法单位,由市司法局制定专项监督方案,会同市政府办公室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执法单位规范执法行为,做好问题整改。对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执法案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及时启动监督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依法处理。
五、政策解释科室及电话
联系科室:平度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2-873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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