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机关各科室、中心、处,各基层司法所:
现将《平度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度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8日
平度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管政法”这一根本,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巩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论述,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和党中央最新文件,确保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深入落实。局党委年内至少召开二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定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中共平度市委党校司法行政分校作用,持续推进“平法度▪尚法治”大讲堂,把理论学习“软任务”当成“硬指标”落实,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
2.筑牢党建基础。做好机关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政治处每季度对11个党支部开展一次党务培训,每月检查支部的党费材料、灯塔系统上传情况,每月末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党务工作实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每年度二次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提醒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评议党员等活动。制定年度党员教育计划,结合市委党校司法行政系统分校,创新开展党员管理。高标准开展“我来讲党课”“发现榜样”活动,着眼青年党员,推出“党建+”法治系列微视频,将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工作实绩,选树优秀共产党员,形成榜样人选推荐材料,介绍榜样人选工作实绩。
3.强化信用建设。搭建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制度框架,建立起完善的国家工作人员信用工作体系,实行信用积分记录动态管理,做好会议纪要、信用信息采集与录入、信用信息提报、信用典型推荐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工作人员信用工作常用文件及最新政策。重视氛围营造,强化宣传,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诚信文化活动。持续打造国家工作人员信用品牌,加强诚信激励,形成全局上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转变作风,守住行为底线,不越纪法红线,树立道德高线,在全局上下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动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及时查处问题线索和案件,形成惩处、警示、预防、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实施法治政府提质增速工程,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度
5.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6.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时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健全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调联系制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各项职能有效履行、各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完善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议题收集制度,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会务工作。编发《法治平度一周概览》,及时展现全市法治建设成效。
7.扎实做好述法工作。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扎实落实述法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和职责清单、问题清单,以述法促履职、促落实,切实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选取部分镇街、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口头述法,其他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
8.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制定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确部门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等单位的工作联系,选取部分镇街、市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察调研,及时反馈督察问题,明确整改完成期限。对其他单位采取发督察通知单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自我剖析。
9.稳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各镇街按照规定将议题、合同上传“政府法治一张网”,实现合法性审查在线审、智能审,保障各镇(街)正确决策、规避法律风险,实现业务办理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督促各镇街、司法所参照《中共平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法治建设档案材料的通知》《平度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镇街法治建设档案材料,推动镇街合法性审查的规范化。
10.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制定平度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青岛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持续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常务会议纪要等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充分运用好“智合同”审查软件,实现政府合同审查网上流转、网上审查,全面提高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效率和质量。
11.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对外聘法律顾问每件服务事项的交办时间、交办内容、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进行全流程管理,根据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兼顾法律顾问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把考核评定情况作为法律顾问评优及续聘的重要依据,以综合措施保障法律顾问的高质量服务。
12.加强行政复议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新修订复议法要求,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市行政复议能力提升专题,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进司法所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设立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司法所力量,使便民联系点发挥出倾听群众意见、纠纷源头调解、指导群众申请等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
13.优化复议案件审理。严格落实复议法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适用范围,对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符合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案件,从简从速审理。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落实《行政复议法》关于负责人参加听证要求,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的法定责任,建立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配套机制,努力争取负责人参加听证率100%。严格贯彻落实《平度市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及先行化解争议工作指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被申请人答复及举证工作,制发《行政复议案件纠错风险预警告知书》提醒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切实化解行政争议。
14.切实加强府院联动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府院联动协调会议精神,与市法院做好衔接配合,落实相应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发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在促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更好推动各类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15.抓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行政机关庭审观摩等工作。切实抓好行政诉讼质量管理,推进行政诉讼调解和解,全力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与市中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即墨区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畅通联系渠道,进一步深化交流沟通与信息共享工作。
三、实施营商环境法治护航工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6.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贯彻落实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整治,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信箱,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等渠道听取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将问题列入清单进行整改。
1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读心声”、特邀社会监督员等监督渠道工作联动,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对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执法案件,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发现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自行纠正。
18.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配合市委编办出台我市贯彻意见,压实审批、监管、处罚环节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审批、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19.打好惠企法律服务“组合拳”。优化惠企法律服务律师库,建立全部由各专业领域年轻律师组成的惠企团队,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水平。组织惠企律师主动走访企业,梳理企业政策、法律需求,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廉洁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指导督促惠企律师挖掘法律服务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惠企法律服务企业知晓度、认可度。
四、实施纠纷化解筑基维稳工程,筑牢社会治理引领区法治基石
20.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高效运行。推进商事调解、律师调解,行专调解覆盖更广领域、延伸更深层次。在完善各类调解衔接上探索新机制,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扩大品牌调解室覆盖面,力争每个镇街建设一个“信得过、叫得响、有特色”的个性化品牌调解室。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争取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至少各增加1名。整合司法所职能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模式,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力量,持续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21.打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新亮点。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做好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坚持每月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制度不动摇。坚持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制度,准确研判工作形势,及时掌握安全稳定情况。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智慧化水平。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做到“两类”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规范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人员衔接和教育帮扶。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充分发挥教育、帮扶、公益服务作用,落实安置、帮扶、救助措施。
五、实施法律服务拓面升级工程,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22.强化律所、法律服务所管理。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大力培养发展律师党员,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开展“优秀律师”“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表扬活动。加大对各律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引导和激励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展现良好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
23.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健全与工会法律援助转接联动机制,继续拓宽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推广使用最新青岛市法律援助案件应用文书指南,细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各环节、各要素,提升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质量。
24.推动公证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拓展公证在不动产领域的服务范围,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打造“公证+不动产登记转移服务”新模式。以防范化解金融纠纷为切入点,积极与人民法院对接,探索赋强公证解纷新路径,运用“赋强公证”快速化解金融纠纷。
六、实施法治素养全民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25.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司法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普法宣讲、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咨询等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专题宣传,集中展示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2024年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26.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制印《平度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国家机关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制,自觉接受评议监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普法大格局。做好做强“法治平度”抖音号,常态化发布《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热点问题解读,邀请“谁执法谁普法”单位以案说法。以品牌建设为牵引,深入总结在法治平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约稿投稿、推广宣传力度,发出法治平度建设“强音”。
27.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根据《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届 “普法好少年”选拔暨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法治课代表”推选、普法情景小剧创作、“我身边的普法故事”征文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学年完成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深化推进第五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28.突破“两基地”创建。在2020公园设立宪法主题角,现河绿化道路增加普法元素,厦门路街角公园设立普法专区。做好镇街、社区层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与“美丽乡村”建设、孝德文化建设等相结合,推动“法德共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打造一个“两基地”候选阵地。
七、实施司法行政强基铸魂工程,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铁军
29.狠抓司法所建设。落实《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司法所常态化学习培训、轮岗交流机制。加强与镇街党委政府沟通联络,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让司法所成为镇街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左膀右臂”。
30.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实在实干实绩”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艰苦岗位、复杂环境识别、锻炼干部。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八、着力强化“三大保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1.强化目标考核。聚焦定准指标,树立目标导向。围绕六大工程的目标任务,明确牵头科室,对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牵头抓总、细化分解,落实时限要求,夯实工作责任。聚焦考准实绩,树立工作导向。在考核过程中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准”,加分加得清清楚楚,扣分扣得明明白白,对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做到动态跟进重点任务重点考核,变“听广播”为“看直播”。聚焦考核结果,树立结果导向。在法治平度建设考核上,杜绝凭关系、凭感觉、凭人气考核,要拉开差距、拉开档次,不搞皆大欢喜。真正使考核显优劣、出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32.强化督办问效。坚持真督真促。紧扣全局发展思路,及时将会议确定事项梳理提炼,及时向下传达,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继续执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督办思路,根据《工作清单》进行不定时督查,实事求是地反馈督查情况。坚持奖罚分明,优化奖惩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惩处相结合,对工作完成及时、质量较高的科室、司法所予以表扬奖励;对不达工作计划、推诿扯皮的科室、司法所予以通报批评。
33.强化机关安全和运转通畅。完善信访案件处置预案、分办流程,开展信访案件情况分析,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健全保密检查机制,严守保密纪律、提升保密意识、落实保密制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内控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值班人员配置,高效有序办理值班事项。规范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查阅、借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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