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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制发机关:平度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2-01-31
  • 发布日期:2022-01-31
  • 文  号:平司呈〔2022〕3号
  • 索引号:2470439574981465972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021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省、青岛市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开启新征程

          1.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谋划作用。出台《中共平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度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平度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整体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年内组织召开2次委员会会议,4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4个协调小组均召开2次会议,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审议依法治市相关制度文件,推动形成委员会总揽全局,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督促,各协调小组细抓落实的工作新局面。2021年度,依法治市委员会共印发文件10件,委员会办公室共印发文件57件。

          2.强化领导责任。印发《平度市落实<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法治建设成为党政 “一把手工程”;建立市镇两级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推动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采取口头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17个镇(街道)、2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新加强

          1.科学规范决策行为。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青岛市率先实现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制度全覆盖。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机制,确保行政决策规范严谨、合法合规。2021年,共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97个,涉及8个镇街、30多个部门单位,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条。

          2.加强行政应诉建设。成立市行政应诉指导委员会,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前三日报送、出庭应诉月通报季度报告制度。全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案件239件,实际出庭案件2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建立健全“涉企检查+企业评价”机制,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监督一线行政执法行为300余次,行政执法行为企业满意度100%。审查涉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103件,涉及金额3287余万元,提出监督整改意见建议150余条,经审查的案件无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

          4.锻强普法责任链条。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平度日报》“以案释法”栏目和平度电视台 “以案说法”栏目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平度市司法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案例》《平度市“指尖普法”强力赋能基层法治建设》等6个法治创建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三)强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1.扎实做好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易+律师”守信激励工作,按照“一所一档”和“一人一档”要求,为全市21家律师事务所、151名律师建立诚信执业档案,强化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平度市法律服务行业“红黑名单”应用管理制度》等6项管理制度,出台《平度市法律服务“十不准”》,划定行业“红线”,不断提升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深化法律援助流程再造。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将“法援在线”与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减证便民”等有效结合,发挥出系统平台的最大效用。全年,共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15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803人次,接听并解答法律咨询热线2035人次,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39余万元。

          3.推进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成立“律师+公证”护航服务全市突破工作专班,主动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当事人,设立公证办理绿色通道。

          (四)突出重点,助力社会治理体现新担当

          1.夯实“四四联动”机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1+2+3+4(树牢1个调解思想、强化2支调解队伍、推出3种调解方式、夯实“四四联动”调解机制)工作法,整合司法、工会、法院、人社等资源,建立劳动争议“一站式”矛盾纠纷中心,调解、审判、援助一站式受理,线上、线下调解渠道共同发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所有镇街均建起“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021年,行政调解委员会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9起,涉案金额376.5万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解纠纷2235件,涉案金额1764.3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调解案件388件,普法宣传1149次,法律咨询5080人次,法治讲座119次,合同审查1106件。扎实推进“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已创建“无讼村庄(社区)”545个,搭建“无讼村庄(社区)工作室”1025个。

          2.规范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及安置帮教工作。对接受委托的拟适用于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严把程序关,严格调查取证,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深入开展摸排攻坚行动,统计人户分离安置帮教对象去向,向公安部门通报下落不明安置帮教对象名单。持续抓好刑罚执行一体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狱警察在矫正工作中的优势,采取“传帮带”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职责有待整合及优化,镇街基层依法治理机制有待健全,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有待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需提速提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法治责任落实

          1.夯实组织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以局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紧抓部署落实。把法治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把法治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各分管领导负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任务部署,抓严抓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措施保障,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效能

          1.促学习,突出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印发《中共平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的通知》,督促全市17个镇(街道)、27个市政府工作部门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组织全市2900余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圆满完成2021年网上学法考法任务,参学率达标率均达100%。对340名提拔重用、晋升职级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前考法率100%,学法用法趋于制度化常态化。

          2.强指导,做好法治镇街建设“助推器”。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和司法所长列席党委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基层司法所“双审核、双把关”工作机制,各司法所共参与审查重大行政决策8件、重大项目217件、规范性文件2件,列席镇街党(工)委会议128次,推动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田庄镇、古岘镇被命名为第一批青岛市“法治镇街”。

          3.严督考,架设法治督察“高压线”。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坚持“开门搞督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多方主体参与督察,通过开展座谈、查阅档案、实地查看等方式,采取集中式发文督察和点穴式专项督察,并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反馈至责任单位,形成督察“闭环”,确保各单位法治建设细化部署到位、目标完成到位、成果转化到位。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再提升

    持续推进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落实。扎实做好合法合规审查工作,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规范行政复议办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动态执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基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多元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

          (二)谋划部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再发展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智能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实体、网络、热线一体化融合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强化诚信执业档案的运用,按照“一所一档”和“一人一档”的要求,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建立诚信执业档案。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坚持“证前监督、证中监督和证后监督”相结合,开展经常性的档案检查,发挥公证专班作用,为城市拆迁、乡村振兴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三)巩固促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再壮大

    推进行政调解,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夯实“四四联动”机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数和调解成功率“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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