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8号楼1层)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四)行政许可事项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事项)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受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六)规划计划
本部门负责制定的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及计划完成情况等。
(七)财政财务信息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购买项目信息等。
(八)人事信息
1.本部门股级以上干部任免信息;
2.本部门负责的公务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
(九)工作动态
本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动态类信息。
窗体顶端
(十)业务分类信息
本部门业务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行政审批等业务工作动态信息。
窗体底端
(十一)重点领域专项信息
1.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
2.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3.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市场监管信息。
4.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二)其他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125室)查阅。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55055。
2.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申请形式。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125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5505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125房间,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7355055;邮政编码:266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受理机构为: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125室
邮政编码:266700
办公时间:冬春季:8:30-12:00 13:30-17:00 夏秋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7355055
传 真:0532-87355076
电子邮箱:pdsscjgj@qd.shandong.cn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532-87355086,传真号码:0532-87355076,通信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8号楼,邮政编码:266700。电子邮箱:pdsscjgj@qd.shandong.cn。接待投诉时间:冬季:8:30-12:00 13:30-17:00 夏季: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