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pingdu.gov.cn/)“平度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南村镇建设路15号;邮编:266736;电话:0532-833926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南村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结合南村镇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健全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民生实事、惠企政策解读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开展多种政务公开活动,以公开促发展,切实增强政府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南村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南村镇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等多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南村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35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3条,公文解读2条,规划、计划信息15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7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科教文卫9条,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3条,国土资源2条,美丽乡村与环保卫生5条,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6条,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工作6条;通过“智享南村”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250余条,累计阅读量54万余次,累计分享次数4万余次;通过政务新浪微博“魅力南村”账号转发250余条,累计阅读量570万余次,累计分享次数16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提高了公开实效,为群众咨询信息、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南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征收审批等内容,其中,按规定予以公开答复1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处理1件,现已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无任何收费项目。2023年度存在1件因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南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南村镇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策划、采集、编制、发布、审看和纠错工作。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定期对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真正做到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敏锐度,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平度政务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内容,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不断健全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微信公众号利用“智享南村”账号、新浪微博“魅力南村”账号进行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有效转载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做到应转尽转、应发尽发。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市级各部门的监督指导,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逐一进行自查,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二是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镇级各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对于相关留言进行筛选管理,及时回复网民问题,逐条梳理审核网络留言和答复内容,同时对于留言者的个人信息加以保密,确保监督渠道畅通。三是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定时组织开展镇级信息公开培训,落实专人维护门户网站、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动态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镇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相关板块、内容,优化公开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细处、深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均已办理,结果公开。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南村镇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平度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服务群众、树立形象、转变工作作风为目标,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及时公布政府信息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在办公楼一楼设置政务书架,摆放各类政策文件、党报党刊、文学作品等各类书籍,方便等候办事群众随时阅览。二是打造政务公开专区,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线上围绕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精准公开信息;线下由多部门工作人员协同、主动送策上门,对依申请公开流程、常见办理事项、惠民惠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提高了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