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南村镇切实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确保报告中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南村镇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工作重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南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一是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各新村社区党委书记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小组。由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并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督促各新村社区及时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更新,镇、村齐抓共管,共同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监督保障逐步强化。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镇严格按照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平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站所、社区负责人及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要求,确保报送信息内容准确。)等多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镇在平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魅力南村”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镇政府工作信息动态,发布精彩小视频,内容更充实、全面、深入。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南村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6条,其中公文法规17条,公文解读3条,公告公示8条,规划、计划信息7条,财政、财务信息3条,人事任免5条,工作动态148条,信息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通过“魅力南村”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693条,累计阅读量403528,累计分享次数36152;通过“魅力南村”微博账号,转发、发布动态413条,为全镇居民带来了极大便利。
(四)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我镇2020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条信息均为本年度新收到的申请。6条申请已回复,因我镇不掌握相关情况,无法提供。经查,2020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平台建设。我镇认真做好网站管理平台建设,定期进行内容更新及推荐,并理解、支持、配合市大数据中心的每一项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在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后,我镇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南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二是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三是扎实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社区新村的“大广场、小喇叭”及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知识、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宣传和公开,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均已办理。我镇2020年共有4条人大建议、1条政协提案,均已答复完成。建议提案主要围绕在园区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财政体制上解及债务化解、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以及青岛农业大学平度校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在办理工作中,我镇坚持做到重调研,重落实,重效果,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内容,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后,形成高质量的答复意见,最大限度地解决实际问题。答复意见由市政府按规定统一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南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类信息的公开时效和格式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了解得还不够。2021年我镇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托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将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开展相关培训班,集中学习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镇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建设标准,规范开展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安全,促进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南村镇建设路15号;邮编:266736;电话:83392658;传真:83391221;电子邮箱:pdncz@qd.shandong.cn)。
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