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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3-06-20

各相关单位全市性社会组织: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青民〔202232号),现就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市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

二、抽查数量

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全市社会组织总数6%的比例,随机抽取33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详见附件1)。

、抽查内容

(一)党建情况。

(二)年报情况。

(三)法人治理情况。

(四)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五)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六)财务管理情况。

(七)评比表彰情况(社会团体)。

(八)涉企收费情况(社会团体)。

(九)分支(代表)机构设立与管理情况(社会团体)。

(十)组织开展论坛活动情况。

(十一)非营利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二)其它情况。

四、抽查时间

20236月至202310月。

五、工作重点

(一)检查方式。本次抽查以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按出示执法证、听取介绍、查阅收集资料、组织财务审计、记录检查情况等步骤进行。

(二)整改验收。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市民政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三)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检查结束后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度民政公众号公示。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信用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应当配合抽查工作。按时接受检查,不得无故拖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当到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须安排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财务人员到场。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按要求在现场检查前完成管理资料和账务资料原件、复印件的准备工作。

(二)被检查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信息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致使无法开展实质性检查的取得相关证据后直接形成相应的检查结果,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三)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提供整改报告的社会组织依法处理。

 

附件:1.检查对象名单

      2. 检查资料清单

附件.doc




平度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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