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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图文解读)
          日期:2020-02-05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共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度市民政局微博及平度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主动发布信息1200余条。其中,平度政务网发布信息110余条,含公文法规6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71条、公告公示34条等。

  平度市民政局正确掌握舆情处置的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和处置机制,能够贯彻“三同步”要求,掌握舆情研判评估方法。根据“时、度、效”要求,恰当使用民政新媒体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所处置舆情均未发生反弹或次生舆情。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先后在青岛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播)稿件4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全年,我局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33 件,比上年增加约 10%,办结 133 件,办结率100%;2019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权力监督和政策落实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需求,我局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组织、参与行风在线,顺应社会和公众参与政府工作的新期盼,加大政民互动力度,回应民意,改进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民政工作进行公开;通过平度政务网的发布平台发布各类信息,与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报刊等新媒体发布形式相得益彰。在基础建设方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分类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可读性强。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部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同时对各科室(局属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落实工作进展月调度机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度,根据市政府分工,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5件。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重组织,重落实,重面复,重效果,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形成高质量的答复意见,对代表委员进行逐一面复、交流,最大限度地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面复工作已全面完成,见面照片及面复意见全部录入系统,见面率、录入率、满意率均为100%。答复意见按规定统一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7

    0

    1

    5

    0

    0

    1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7

    0

    1

    5

    0

    0

    1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7

    0

    1

    5

    0

    0

    1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基础信息、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栏目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全年集中 2 次、累计 10 多次进行更新核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链接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 http://zwgk.pingdu.gov.cn)下载。
  平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邮编:266700;电话:0532-84389656;传真:0532-84389656;电子邮箱:pdsmzj@qd.shandong.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联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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