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困难居民低保救助
全市共有城乡低保10475户、15743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1004.2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0269户、15472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980.08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60元。城镇低保206户、271人,发放资金24.21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115元。
二、城乡困难居民特困救助
全市特困人员5598户、5789人,发放救助资金1016.11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5585户、5776人,发放资金1012.91万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1290元。城市特困人员13户、13人,发放资金3.2万元,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1673元。
三、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
对39人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74200元,人均救助金额1902.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