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在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平度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二、制定依据
依据《关于转送〈关于实施爱老助老五项行动的议案〉的通知》(青人发〔2022〕1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0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质供给,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让广大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四、主要内容
《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总体内容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要措施,包括八个方面11项重点工作:1、推进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完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政策。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助餐服务圈。3、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服务规范和可量化评估等级标准,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养老服务中心发放奖励补贴、建立养老服务中心退出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竞争机制。4、加大国有企业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国有经济在养老基础设施领域布局,鼓励国有企业优先将闲置房屋用于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服务站。5、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供给。加大消费引导补贴和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实施力度。6、健全养老护理员从业扶持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社会保险费补贴、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7、促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功能,推进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智能化适老化改造。8、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向农村扩展、大力实施照护人员技能提升工程。
第二部分为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项措施的实施单位和责任分工。
四、主要特色
1、明确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目标。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十四五工作重点,明确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服务标准,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本全覆盖。
2、创新实施老年人助餐政策。积极利用已建成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助老食堂等设施,着重满足老年人“吃的饱、吃的好”的需求,为居住在我市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午餐补贴4元的政策。
3、建立养老服务中心激励机制。完善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建立等级评定机制对评估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养老服务中心给与奖励;对因停业整顿、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无法保障养老服务质量的养老服务中心,无法按期整改的,应予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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