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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旧店镇人民政府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信息。
(二)旧店镇工作规划和计划信息等。
(三)政府规章和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
(四)旧店镇工作动态信息等。
(五)镇政府人事任免。
(六)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平度政务网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 www.pingdu .gov.cn)。
(2)《平度市人民政府公报》。获取方式:电子版可通过(http://www.pingdu.gov.cn/xxgkx_15/fdzdgknr_15/fgwj_15/zcwj_15/zfgb_15/2023nzfgbd1q_15/)查询;同时在平度市档案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3号;联系电话:0532-883871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平度市图书馆(地址:山东省平度市红旗路131号;联系电话:0532-8831690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8:30-12:00,13:30-17:00;夏秋季8:30-12:00,14:00-17:30,逢周四闭馆)设置政府公报赠阅点,可免费取阅。
(3)“五彩旧店”(微信号:pdsjdz)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旧店镇党政办公室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镇政府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 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平度市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镇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度市旧店镇向阳路25号旧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5359022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度市旧店镇向阳路25号,平度市旧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联系电话:0532-85359022;邮政编码:266748。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www.pingdu.gov.cn/applyinfo_pd/index.aspx)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旧店镇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
镇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镇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镇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旧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度市旧店镇向阳路25号旧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2-85359022
传真:0532-85359020
电子邮箱:pdsjdzdzb@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上受理:您可通过平度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提交申请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镇政府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镇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平度市旧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