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平度市红旗路36号;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2451;传真:0532—8736245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度市公安局坚持以服务民生、促进法治、保障发展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安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平度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目、“平安平度”微信公众号为主要阵地,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共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安平度”微信公众号、“平度交警”抖音号等网络渠道主动发布信息1216条,网上答复解决群众诉求30余次。平度政务网发布信息91条,其中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6条,规划计划信息7条,财政财务信息8条,工作动态54条,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出入境和户籍等公安业务类信息11条。
2025年,共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658篇,其中青岛市级以上刊发稿件504篇。在“平安平度”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068篇,帮助群众联系解决诉求10余次,阅读量达160余万次。平度公安微信粉丝量41368人。通过平度交警抖音主动发布信息148条,网上答复解决群众诉求20余次,平度交警抖音粉丝量22.9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起,答复31起。其中公开3起,部分公开3起,不予公开1起,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起,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起,其他处理7起,结转下年度办理4起,均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内出具书面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内容无明显文字性错误、内容模糊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引用法律条款、不予公开的理由等准确、合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明确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时限等信息。
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0起,比2024年(4起)下降100%;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案件13起,比2024年(8起)上升62.5%。维持3起,终止10起,维持率100%。所有的信息公开申请均无收费;对于所有的信息公开申请,均进行了网上备案,并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及档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发布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对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
一是着力构建政务信息网站核心平台。紧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热点,持续优化平度政务网“平度市公安局”子站及政务公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提升页面友好度和检索便捷性,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二是依托新媒体平台延伸公开触角。充分发挥“平度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度交警”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警务资讯、政策解读、安全提示、典型案例等,增强互动性和传播力。三是深化媒体合作提升公开覆盖面。统筹各级媒体资源,构建“央级媒体引领、省级媒体支撑、地方媒体覆盖、自有平台深耕”的全媒体宣传格局,广泛宣传我局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和实际成果,显著提升了宣传层级与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其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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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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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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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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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28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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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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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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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85604 | ||
|
行政强制 |
19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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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15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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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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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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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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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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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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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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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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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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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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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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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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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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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7 |
0 |
0 |
0 |
0 |
0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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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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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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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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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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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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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10 |
1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方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进行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在执法过程信息、便民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结果等方面的公开,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增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等,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我局积极改进:一是探索制作了一批图文并茂、简明扼要的“一图读懂”政策解读产品;二是进一步细化了部分执法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目录和标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全警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警务公开透明度,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数字化公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36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其中,主办件18件,会办件18件;接收政协提案63件,其中,主办件36件,会办件27件。建议提案的内容多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治安防控等重点方面,局党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有力抓手。局领导组织交管、刑侦、治安等警种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具体措施,严格督导落实,全力提升城市安全品质,并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通过电话沟通、见面答复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均按规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所提意见建议全部吸收采纳。答复意见由市政府规定统一公开。
(三)落实2025年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度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创新传播模式,一是强化自有平台服务化创新。将“平安平度”微信公众号打造为集信息发布、安全提示、形象展示于一体的主阵地。全年发布稿件1068条,阅读量超160余万次,通过高频、亲民的常态化运营,持续巩固了警民互动纽带,有效助推了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提升。二是深化案例叙事式宣传创新。改变传统简报模式,聚焦“60公里接力拦截诈骗资金”“护航麦收”等生动案例进行深度叙事。通过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等主流电视栏目及客户端进行故事化报道,使工作成效可知可感,极大增强了宣传感染力与公众认同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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