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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6-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A区;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22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市财政局通过平度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财务信息1条、工作动态55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市级预决算12条、财政管理制度1条、招标采购13条、财政信息7条、减税降费4条、扶贫资金信息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3条、全市财政收支信息12条、政府债务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2025年度,市财政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同比下降44.4%。5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平度市财政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平度市财政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职责范围,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职责,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梳理政府网站中本单位及财政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对各个环节严格把控,强化信息公开质效,构建公开透明的法治财政工作体系。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性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进行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季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由各科室业务负责人员参加,研讨交流政务公开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部分信息存在错敏的问题。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除了现有的公开信息,进一步探索公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意见建议,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二是严格审核机制,尤其注重政治理论的规范性表述、隐私保护、专有名词表述等方面,确保不存在错敏信息后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仅要提升业务能力,还要加深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平度市财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平度市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11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3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落实2025年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财政局根据《2025年平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主动公开机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以政务公开质量保障为主线,成立政务公开研讨小组,定期组织学习研讨政务公开的最新政策、优秀案例、宣传信息,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探讨如何将这些先进做法应用到工作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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