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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1-01-22

  一、总体情况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围绕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责任人,规范程序要求。市财政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做到财政工作阳光、透明。

  2.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通过平度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25条、公文解读1条、公告公示5条、规划计划信息13条、财政财务信息8条、人事任免2条、工作动态54条、公开指南1条、工作报告1条、市级预决算19条、财政管理制度4条、招标采购10条、财政信息54条、减税降费5条、国资国企信息52条、扶贫资金及政策信息8条。通过各级媒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56篇。

  3.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度结转1件,共5件均已办结。其中部分公开2件,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发布信息不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平度市财政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平度市财政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发布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阅,重大事项需经主要领导审阅的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职责划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到位。同时,对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程序纳入《平度市财政局涉法涉诉工作规程》管理中,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和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效能。

  5.平台建设情况。市财政局各类信息主要通过平度市政务网进行主动公开,市财政局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网站进行自查,梳理可能存在的漏洞,及时加以整改,科学化、合理化安排各项子栏目,规范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指定专人负责“平度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6.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专门科室、专人牵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各责任科室按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各科室严格界定公文公开属性,对信息发布不及时的进行反馈及时进行督促。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将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三是做好社会评议。设立举报箱、投诉箱,畅通、公开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倾听公众对政务公开的建议、评价,做好沟通解答工作。四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2020年度,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无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7.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件,已经办结,并予以公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6件,已经办结,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扛劳公开职责,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部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理解还不透彻,尤其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形式上还存在不足,不能充分运用短视频、图片等方式进行公开及解读。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吃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把年轻人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第一线,积极研究新方式、新方法,让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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