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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崔家集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崔家集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度市崔家集镇振华街79号;邮编:266727;电话:0532—82381028;传真:0532—823814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崔家集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拓展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加强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优化解读服务,助力以公开促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崔家集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崔家集镇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等多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崔家集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70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3条,工作动态50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科教文卫1条,社会保障与精准扶贫2条,国土资源3条,美丽乡村与环保卫生2条,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1条,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工作1条;通过“魅力崔家集”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280余条,阅读量60万余次,分享次数5万余次;视频号发布视频20余条,累计浏览量64000余次,累计点赞量4000余次;“魅力崔家集”抖音号发布视频51条,累计浏览量10000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提高了公开实效,为群众咨询信息、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崔家集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崔家集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安排专职人员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策划采集、编制发布、审看纠错等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定期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管文件的有效性,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强调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抓住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以及应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内容等及时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敏锐度,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崔家集镇一是以“平度政务网”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二是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微信公众号利用“魅力崔家集”账号进行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有效转载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做到应转尽转、应发尽发。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接受社会公众、市级各部门的监督指导,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逐一进行自查,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二是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镇级各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对于相关留言进行筛选管理,及时回复问题,逐条梳理审核网络留言和答复内容,同时对于留言者的个人信息加以保密,确保监督渠道畅通。三是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定时组织开展镇级信息公开培训,落实专人维护门户网站、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动态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质量有一定欠缺,内容同群众的互动性、亲和力不强。二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配强了队伍,加大了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镇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维护建设,不断丰富和调整相关板块、内容,优化公开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细处、深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镇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均已办理。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崔家集镇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平度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以服务群众、树立形象、转变工作作风为目标,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及时公布政府信息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靶向定位、精准施策,向群众开展政务公开。在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办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中,专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向广大村民发放易读易懂大字版宣传资料和办理指南,使各项惠民政策以多方位立体形式传达到群众中去。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平度市崔家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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