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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6-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度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2337)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市城乡建设局共通过平度政务网发布信息110余条,其中公文法规1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1条,工作动态51条,公告公示35条,园林环卫、建筑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业务类信息19条,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与工作信息发布工作,推送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解读,以及城建领域具体工作措施、先进典型事迹、项目建设动态、重点建设成果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6件,较去年增加20件,申请事项涉及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片区改造等,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回复。全年因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5件,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管理的核心抓手,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多维度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确保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先审后发”制度,细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重点把控信息的政治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杜绝不实信息、涉密信息违规发布。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结合法律法规更新、政策调整及工作实际需要,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区分有效、失效、废止、修改四种情形分类处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避免“僵尸文件”“矛盾文件”影响政策执行。同时,拓展发布渠道,借助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同步发布重大政策、重要通知及群众关切信息,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发布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安排专人按时更新内容,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透明度。推出“开工第一课”、房产交易会等多篇高质量信息,为公众提供了解城市建设动态的窗口,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推进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每季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全面梳理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精准排查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范,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3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1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2

1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2

0

0

0

0

5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4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以及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多元需求,工作中仍存在公开内容与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公开途径不够充实全面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公开内容与解读质量。一方面,建立健全公开台账,明确公开责任和时限,确保政策文件及配套材料全面、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另一方面,提升政策解读实效,综合运用图解、问答等群众易懂的形式,清晰说明政策要点、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让政策信息真正走进群众、惠及群众。

(二)拓展公开形式。明确政府网站、显示屏等公开渠道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根据平台传播特点,差异化推送信息,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提升公开渠道的整体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市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8件,其中牵头办理24件、协助办理14件;承办政协提案87件,其中牵头办理60件、协助办理27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见面照片及面复意见全部录入系统。提案办理过程中,市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落实办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就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调研,扎实抓好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按时办理答复率100%。

(三)落实2025年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升规范化水平,扎实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工作创新情况

围绕群众关切和行业重点,市城乡建设局精准聚焦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福利政策等核心领域,以制度为抓手,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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