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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平度政务网           日期:2025-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平度市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2337)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城乡建设局共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发布信息622余条。平度政务网发布信息114余条,其中公文法规2条,公文解读2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2条,工作动态55条,公告公示38条,园林环卫、建筑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业务类信息13条。此外,通过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介绍城建局工作的具体措施、先进典型、建设动态和建设成果等各类信息508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3件,较去年减少20件,申请事项涉及项目建设、片区改造和城市管理方面,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回复。全年依申请事项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事项,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管理和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健全完善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机制,实行“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重大信息经主要领导终审”等多层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政策性文件的公开,由专项业务科室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疏漏而导致公众对政府行为产生误判。通过平度政务网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平度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方针及各项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与市公开系统对接渠道,安排专人按时更新内容,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透明度。推出“城建工作报告”、“城建新年展望”、“七一特辑”等系列公众号,为公众提供了解城市建设动态的窗口,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五)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足。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的交流,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提炼,积极探索新渠道,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二)加大政策文件公布解读覆盖面。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做好中央、省、市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文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房地产、工程建设、人才购房券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整改上级反馈的问题,按时提报整改情况报告。同时组织局属部门、科室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4年度,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提案109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见面照片及面复意见全部录入系统。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对代表、委员进行逐一面复、交流,并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见面率、录入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关注热点助力城建政策直达快享。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的功能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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