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B区;邮编:266700;电话:0532—87362337)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共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发布信息707余条。平度政务网发布信息139余条,其中公文法规2条,公文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财务信息4条,工作动态56条,公告公示70条,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市政公用建设、环卫园林、建筑业管理等业务类信息5条。此外,通过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微信推送各类信息568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3件,较去年增加40件,上年结转1件,申请事项涉及项目建设、片区改造和城市管理方面,予以公开40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11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2024年办理8件。全年依申请事项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事项,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制订并逐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定期检查网站基本信息,精准收集各类动态信息,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每个业务科室与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依托政府网站门户及时开设园林环卫、建筑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等专栏,并及时公开更新相关内容。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信息来源。
(五)监督保障。局属各部门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牵头抓好落实,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3 |
0 |
0 |
0 |
0 |
0 |
6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6 |
0 |
0 |
0 |
0 |
0 |
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0 |
0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丰富政府信息发布的展现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助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通过转载权威新闻媒体报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方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建领域问题,确保信息宣传及时有效。主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
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各类相关的培训,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积极收集、上传各部门的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可以公开的形式、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严谨细致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图片、影像资料,严把上传关,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图文不相符,以及其他政治性问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整改落实、压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平度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提案80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见面照片及面复意见全部录入系统。协同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38件也全部办理完成。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对代表、委员进行逐一面复、交流,并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见面率、录入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依托“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全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与认知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