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平度市白沙河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平度市白沙河街道沙河路18号;邮编:266700;电话:83351001;电子邮箱:bshjdbsc@qd.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街道积极按要求发布信息,力求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公开内容及形式方面有了极大的提升。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秀美白沙河”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63条;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其他渠道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计8件次,7件为网上平台申请、1件为现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4件。均办理完结。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次。下一步我街道将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收集、审查、整理、发布及归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的严肃、客观、权威、高效,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在“平度政务网”相应栏目下更新信息、定时检查已发布信息,确保没有失效链接,有效地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二是依托平度政务网和“秀美白沙河”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权威信息,发布街道工作动态并做好内容保障、监督管理、交流互动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定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二是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以及公开载体的实用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全面。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认真制定2024年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开工作。
二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结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三是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发布的即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向申请人收取的资料复印费、邮寄费等政府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 2023 年平度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建立体制机制,保障政务公开内容,突出工作亮点,回应社会关切,把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当下的新兴和主流媒体,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及时完成责任及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受理人大建议5条,已全部办理完成;政协提案5 件,已全部办理完成。
4.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结合“政府开放日活动”,向辖区内企业、群众、机关工作人员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学习有关文件、部署活动安排,通过政务公开的方式了解政府工作、熟悉机构职能、事务咨询办理等方面发挥好重要的渠道作用;二是建设好政务服务专区,高质量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科学合理设置区域,配备必要工作设备,持续安排专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积极接受社会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工作的批评建议,不断完善专区建设,打造“规范化、标准化、基层化”的政务公开专区。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