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市水利水产局常备...
·省水利厅领导检查...
·我市举行防洪抢险...
·平度市委书记王中...
·关于调整市人民政...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务公文>部门公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8-8-1 来源:市水利水产局 作者:水利水产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水利部文

 

水建管[2008]187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2003年我部颁布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水建管〔2003208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需要,我部对《办法》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点击下载

2、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点击下载

3、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点击下载

4、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点击下载

 

 

 

 

                         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 主办 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承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