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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26 14:17:51 来源: 作者:新闻中心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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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于2007年10月18日决定: 刘 冰,任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于希宁,任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剑英,任平度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室副主任; 王富军,任同和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瑞芳,任同和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向平,任青岛华侨科技园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孙德光,免去其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矫恒臣,免去其平度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葛尧洲,免去其平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强,免去其同和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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