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我市新增行政执法...
·我市新增行政执法...
·我市开展行政执法...
·我市开展行政处罚...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服务>政府法制
我市重新组建政府法制联络员队伍

时间:2007-11-21 10:46:17 来源: 作者:法制办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政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联络员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近日,我市对原有的政府法制联络员队伍进行了清理,并重新组建了政府法制联络员队伍,明确了政府法制联络员的八项职责:

一是对本机关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二是负责本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审查审核工作;

三是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四是接受镇长、主任的委托,具体负责本机关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是负责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审核工作;

六是负责本机关行政案件的统计上报及分析研究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八是承办上级政府和本机关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新组建了政府法制联络员队伍共有33名,全部来自基层镇级政府,整体素质比以往有了明显提高。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8人,占总人数的85%;法律专业11人,占总人数的34%。新组建的政府法制联络员队伍将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培训后上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 主办 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承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