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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0-12 来源:南村镇 作者:南村镇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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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镇是省中心镇、全国重点镇。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村建设的管理,提高小城镇的建设档次和水平,凡在南村镇范围内进行新、改、扩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全镇的统一规划,持相关证件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申报程序如下: 一、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建设条件的村民,向本村村委提出申请; 2、公告:村委经合法程序研究同意后,张榜公布; 3、现场勘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由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镇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勘查,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 4、办理手续:申请人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选址意见书,到镇国土资源所办理《宅基地批准证书》; 5、定点放线: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镇国土资源所实地丈量后,定点放线; 6、申报登记: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中心会同镇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镇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到镇镇村服务中心提押金。 二、镇驻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根据南村镇小城镇总体规划,驻地村庄范围为:东南街、西南街、东北街、西北街、后斜子、大东村、大中村、大西村、苏子埠、姜家埠、桃园、姜家寨、洪北村、洪中村、洪东村、洪西村16个村庄。凡驻地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统一规划,由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统一定点放线。 (一) 驻地村民建房审批程序与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 相同 (二) 驻地建楼房的审批程序 在申请、公告、现场勘查完毕后,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持资质单位设计的正规图纸,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定点放线: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定点放线表,由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镇国土资源所、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楼户、村委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定点放线; 3、申报登记:楼房建成后验收合格的,到镇国土资源所办理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建设单位一定要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使我镇的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努力将我镇建设成为规划整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小城镇。 以上条款由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负责解释。 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在四楼。电话:83396220 83396225 国土资源所办公地点在二楼。电话:83391155 8339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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