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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0-11 来源:南村镇 作者:南村镇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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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机关集体学习时间,不经批准,以旷课论处。 2、集体学习时间不得任意缺席或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半年内无故缺席三次,取消半年奖金,一年内无故缺席六次,予以辞退,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3、认真搞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经检查不合要求扣10--20元,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检查,每扣1分,扣罚20元。 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镇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考试,学习成绩要张榜公布。学习考试不及格者,须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除批评教育外,扣罚5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扣罚100元。 二、会议制度 1、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求会议效果,把主要时间用到抓工作落实上。 2、凡上级通知召开的会议要按分工对口参加,如需变动,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会后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同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 3、镇里召开的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并下发通知,同时安排好会场和会议期间的各项服务,做好会议记录,力求做到有言必录,以便会后进行督查。 4、镇里召开的书记办公会、党委(扩大)会、机关各单位的工作调度会、机关干部会,以及部门负责人会、农村四职干部会由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其他各单位需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提前告诉党政办公室,以便做统一安排。 5、对不按时参加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与会人员,党政办公室负责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进行通报批评。 6、机关干部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参加镇里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擅自不与会或中途离开会场者(会后进行点名),一律按旷工计算,每次扣罚3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三、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的作息时间。按规定地点分别点名,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2、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无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工作时间要严守岗位,不准串岗、脱岗、误岗。凡发现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每次罚款50元。 4、上班时间禁止打扑克、下象棋、看电视、干私活,崐不准随便外出,擅离岗位,不准无故到其他办公室串门、闲聊,每发现一次,每人扣罚50元。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对赌博者每发现一次,酌情罚款500-2000元。 四、请销假制度 1、请假。请假人须提出请假事由、时间及去向,并严格请假手续。党委(扩大)会成员因事外出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党委书记不在时须向镇长请假。下乡干部请假,先向工作大队大队长请示后,再向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请假。机关工作人员请假须本人填写请假条,单位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呈报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不管公事私事单位负责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工作人员1天以内向单位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向分管领导请假。 2、销假、续假。假期结束后,应亲自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外出的要电话续假),不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超假,按旷工处理。崐 憖敐 五、物品管理制度 1、机关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具(含其他固定资产)时应向党委写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500元以内由镇长批准,500元以上由党委书记批准),否则其费用由个人自负。购买物品的单据凭证一律使用税务正式发票,并由经手人、驻机关领导、镇长签字(500元以上要由镇党委书记签字),然后到财政所报销。 2、各中心、办公室配备的公用设施或办公用品由财政所统一登记造册,并由单位负责人或使用人签字,做到每季度清理、督查一次,若发现丢失或损坏,除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外,并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工作调动时要做好交接。 3、借用办公用具必须打借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持条领物,用后要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4、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机关各单位的门窗玻璃、水电的开关(含机关干部宿舍)等要注意爱护和严格控制,做到人走门窗关闭、灯灭、水停。因不负责任麻痹大意损坏公物应由单位或个人照价赔偿,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5、全体机关干部都要注意节约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对机关各单位需要打印的文字材料,党政办公室应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并努力压缩纸张数量,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安排文字材料打印,文印工作人员也有权拒绝打印,若发现未经批准打印的文字材料对文印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或追究责任,每有一次扣罚20元。 6、机关各单位及干部宿舍未经批准,不准随意乱拉电线、安装开关、插座等,因私乱扯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值班制度 1、每天由两名以上镇级领导带班,一名工作人员、一名司机及站所的值班人员在位坚持夜间工作值班。 2、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并确定一名值班同志二十四小时在位,以保证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其他站所同志在各单位值班,每月的值班安排表各单位要提前打印报党政办,以便汇总打印出值班签到表)。 3、值班时间 ①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的晚上6:00到次日上午8:00。 ② 节假日(周末)为每天上午8:00到次日上午8:00 4、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以身作则,及时检查机关其他值班人员到位、在位情况,妥善处理机关的重要工作及其突发事件,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其他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要接听好电话,收发好文件,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要讲好室内卫生,保证机关夜间正常运转及工作和生活区的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做好各项工作的上呈下达和正常动作与衔接。值班司机要保证出车及时,运转正常。 5、当日值班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及其他站所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党政办签到,同时由值班领导把当日在机关办公楼值班的人员组织起来,以午夜12点为限,分成2组轮流巡逻。 6、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替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 7、各单位要保证电话畅通无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并及时准确无误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安全制度 1、机关办公楼每晚按规定时间(春夏秋22:00,冬21:00)关大门,外出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返回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在办公室、宿舍、招待所内食宿。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问题者,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 3、维持好机关办公区域秩序,搞好大院内的管理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及胡搅蛮缠者进入机关。外来人员车辆要停放车棚内,违者,要追究传达室人员责任。 4、不准在办公楼内做饭,严禁用电暖气、电炉子等高能耗电器具,违者除没收用具外,每人次罚款100元。 5、搞好党委重大活动、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期间不出问题。违者罚相关人员每人100元。 6、搞好机关院内昼夜巡逻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若出现失盗等事故,要严格追查值班人员的责任,每次扣罚值班人员每人100--500元,影响恶劣的予以开除。 7、夜间传达室人员要定时检查车库,若领导因公外出,车辆未入库时,传达室人员要耐心等候,直至车辆入库后方可关闭大门。 8、各站室所在节假日和平时夜间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违者每发现一次脱岗、离岗扣罚负责人和责任人各100元,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八、卫生制度 1、机关各站、室、所室内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机关卫生检查小组(党政办)每周六上午10:00对各站、室、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2、各站、室、所环境卫生区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清理、修剪、浇水、施肥、打药灭虫,并坚持一日一小清,一周一大清,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虫害泛滥或卫生不洁的,每次扣罚负责人20元。 3、加强个人文明修养,严禁在机关办公楼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等不良行为,严禁将残汤、剩饭、废茶倒入卫生间及厕所内,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20元。 4、所有车辆要按规定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于车棚内。 九、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镇领导班子成员不实行固定用车,因事用车由党政办公室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调度安排。领导成员用车必须事前一天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以便统一安排,否则,不予安排。并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节假日非公务用车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严禁用公车迎亲嫁娶的规定》。 2、机关干部、职工除分片参加会议遇交通不便外,外出开会办公,原则上不予派车。但外出开会、办公必须事前向党政办公室报告,需要派车的予以派车,不需派车的,经党政办公室批准后,由本人填写外出开会(办公)请假单,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持单外出开会(办公)。报销差旅费时,须持请假单、车票,经分管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差旅费应当月结算,过期不予办理。 3、干部、职工个人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经驻机关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给予安排车辆,并按规定收取燃料费(发工资时扣除)。 4、机关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个人联系司机调用机关车辆外出。违者,对当事人和驾驶员每人每次扣款100元以上。 5、驾驶员要自觉执行驾驶员守则,按规定办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手续,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驾驶员要按时上下班,按照出车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出车,不得无故耽误。在出车过程中,要态度和蔼,做到不误事,不出事,树立良好形象。违者,每出现一次扣款100元,影响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予以辞退。 6、驾驶员必须做到出车有报告,车回有汇报,未经党政办公室同意(或驻机关领导批准),不准私自驾车外出办私事,不准乱停、乱放车辆或将车开回家过夜,否则,每有一次扣款50—100元,出现一切问题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或辞退。 7、在用车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延长用车时间,不得超载拉(座)人,违者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和驾驶员各扣款100元。 8、驾驶员随领导出车活动要绝对保证领导安全,限速行驶,并搞好有关服务性工作,对领导的活动情况及谈话内容不得泄露。否则,视情节予以处理。 9、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准喝酒,因酒后开车误事,视情节轻重分别扣罚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影响较大的加倍处罚并予以辞退。 10、驾驶员不出车时,严禁打扑克、搓麻将、误休息等,以防身心疲劳,影响驾车。因麻痹大意出现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按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由驾驶员分别承担赔偿、修车等费用总额的5%、7%、10%。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驾驶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年终可一次性发给交通安全奖200元。一是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圆满完成机关用车任务。二是安全行车,未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未丢失工具或人为地损坏机件。 12、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制发加油单,司机凭单到指定地点加油。若车辆出行外地需加油必须向党政办公室报告,未经同意私自加油不予报销。 13、驾驶员应在每月1日向办公室提报该车辆行驶里程数,月底由办公室核对用油量,看油、程是否相符,若超过5%,超出部分费用自负。 14、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经驻机关领导批准后持统一印制的车辆维修申请单进行维修,签字报销时带维修单和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出长途车在外地需购件修车,驾驶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征得同意后就近办理,待返回后再向驻机关领导详细汇报,否则费用自理;若更换新件,需将旧件带回,以便核查,否则,不予报销。 15、水刷、水桶、毛刷、拖把、皮件、座套、座垫等车辆用附件,镇驻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购置,自购者费用自理。 16、外单位借用办公室车辆由驻机关领导批准,如遇大的活动而借调、租用外单位车辆,经驻机关领导批准后,由秘书负责实施。遇有特殊情况,根据领导意见办理。 十、廉洁勤政制度 1、机关干部要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生活事项审报制度。 2、不接受贿赂,对赠送的礼物按规定做好登记。按时上报礼品登记情况,不以借用、试用等名义无偿占有国有和集体财物。违者,每出现一次除退赔外,罚款200元,情节恶劣的,以党纪国法处理。 3、机关干部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扣罚当月工资;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取消全年奖金;对第三次违反规定者予以辞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村庄就餐,因公下乡人员需就餐的到工作大队就餐,下乡人员就餐一律自行起灶,违者扩大会成员扣罚100元,其他机关干部50元;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到村里廉价购买或索要农副产品。违者每出现一次,给予其价值两倍的罚款。 4、机关干部要谦虚谨慎,外出下乡要注意形象,严禁利用下乡之机玩麻将、打扑克,违者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200元。若参入赌博,按第三节第四段处理。 十一、办公室工作制度 1、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文明接待服务,做到“四个一”:即一杯水、一条凳、一个微笑、一声问候,及时办理好有关事情,对不能办理的要给予耐心解释,若因态度不好,引起客人不满,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2、接打电话用语要文明礼貌,受理电话要记录清楚准确,及时汇报转达,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20元。 3、下达有关通知或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准确、无误,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20元, 4、各部门要保证所分工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餐厅等的环境卫生,每天认真清扫一次,提前备好开水和工作、生活用具等,保证会议、办公、就餐有序进行。客人走后,立即进行认真清理,恢复整洁,违者,每出现一次失误扣罚50元。 5、搞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泄漏工作机密及主要领导的行动路线、电话号码及其他秘密。违者,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 6、对各类公文处理,要做到及时、准确、保密、安全。对各类打印的材料清晰无误,印发及时,违者每出现一次扣50元。 7、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班,无论上下班、节假日,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 十二、督查、考核制度 1、党政办设立专门督查人员,负责对以上十一个制度及其他方面实施督查。 2、督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即于第二个月的5日前汇总上报党政办公室,并予以公布。 3、督查人员要对廉洁勤政、机关服务、出车用车等情况随时给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通报,每出现一次督查汇报不力,罚部门负责人和督查人每人各100元。 4、对机关干部的督查扣罚情况坚持一月一清,应扣罚的数额于下月发工资时予以扣除,年终督查人员要进行汇总,并按每罚款20元,扣罚年终考核1分的标准予以罚分,参与年终考核。对罚分超过1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超过15分的予以戒勉,并作为年终单位评比依据。 5、机关督查小组组长:刘玉海;成员有:李海涛、蒋垂杰、孙书臻、万有利,负责对整体机关管理工作的督查检查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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