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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时间:2008-9-17 8:24:43 来源: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9月12日上午,我市在人民会堂召开动员大会,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市委书记王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显祥作动员讲话,市政协主席王学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绪平,副市长甘建钢出席会议。
  王中在讲话中就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全市启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措施上填补了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空白,实现了全市医保制度的全覆盖。这是爱民之事、利民之策,更是德政之举,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各镇(街道、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扎实推进。
第三,要抓好宣传发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近10万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顺利启动实施的重要环节。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注意收集各方面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第四,要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险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压线”。能否管理好、使用好这部分资金,关系到工作开展的成效,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管好、用好这笔基金是参与这项工作的每一位同志的神圣职责,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基金监管,确保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公开、公平、透明运行,规范、安全、有序使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要建立投诉举报和警告摘牌制度,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于显祥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为民解忧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这是我市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次新跨越,也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于显祥要求,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发动这篇文章。二是要抓住资金筹集这个关键。三是要抓好医疗服务这个根本。四是要确保基金安全这个保障。于显祥强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顺利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健康运行提供保证。首先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工作。其次,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工作顺利推进。再次,要认真策划,规范运作,确保整个组织实施工作有条不紊、稳妥进行。
  会上,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致全市城镇居民一封公开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财政所(局)长、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部门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医院(卫生院)院长,医务科长、医保办主任;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校长、财务负责人,各托幼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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